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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赤柱監獄懲教人員昨日(十二月二十一日)阻止一名男性在囚人士傷害自己。

     昨日下午六時三十分,該名四十五歲的在囚人士在囚室內突然情緒失控,用手打睡床,並以原子筆指向自己頸部。在場人員即時上前制止,但他頑強反抗,並用頭撞向地面,為免他繼續傷害自己,職員於警告無效後使用胡椒噴霧將他制服。

     該名在囚人士只受輕傷,在院所醫院接受治理後無需送院。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及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因謀殺罪而被判刑。

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