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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回應傳媒查詢

  

     就傳媒今日(四月七日)查詢一宗投訴不滿大欖女懲教所管方現時為在囚人士嬰兒派發奶粉的安排,懲教署就事件作出以下回應:

  

     懲教署致力以穩妥、安全和人道的方式,配合健康和合適的環境羈押在囚人士。根據法例,女性在囚人士的子女可隨同母親收納入獄,直至其母親服刑完畢或該兒童年滿三歲為止,此兩個期限以較早屆滿者為準。

  

     署方於今早收到有關投訴,指控大欖女懲教所管方沒有在每天下午四時至凌晨十二時安排在囚人士的嬰兒進食奶粉。有關指控牽涉在囚人士及其嬰兒的待遇及健康問題,性質嚴重,署方高度關注事件,即時指派投訴調查組人員前往接見有關在囚人士,跟進事件。

  

     此外,署方亦徵詢生署意見,安排一名熟悉懲教醫療體系的高級醫生,聯同本署健康護理組人員及營養師前往大欖女懲教所為各嬰兒進行身體檢查及檢視現時為嬰兒提供奶粉的安排。身體檢查確定各嬰兒的狀況健康正常,醫護人員亦再在場為有關在囚人士提供嬰兒護理講座,加深她們的育嬰常識。

  

     大欖女懲教所設有醫院,並由一名生署派駐的醫生及擁有護理資格的懲教人員(包括註冊護士及登記護士)提供二十四小時的基本醫療護理。現時大欖女懲教所共有五名嬰兒(年齡由四周至二十四周)隨同母親收納於獄中醫院。在囚人士可以選擇以母乳餵哺或/及奶粉餵養嬰兒。署方會提供奶粉,院所醫護人員會因應嬰兒的年齡及體質,在奶粉餵養的時間、次數及份量上作出相應調整。署方亦會安排在囚母親陪同嬰兒定期前往母嬰健康院接受跟進、評估及育嬰教育。

2016年4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