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香港品牌形象-亞洲國際都會
English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Search

新聞

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懲教人員今日(二月十四日)約上午十一時,制止羅湖懲教所一名女在囚人士,在囚倉內用塑膠碎片自我割傷左手手腕,並即時安排院所內醫生為她檢查和治理。

  她當時清醒,傷勢輕微。院所其後將她送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評估。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女子因入屋犯法罪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2013年2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