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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懲教署職員今日(九月十六日)於沙咀懲教所制止兩名男性在囚人士自我傷害身體。

  第一宗涉及一名十六歲在囚人士,他於上午約九時三十五分於清潔囚倉期間突然飲下少量清潔劑,職員即時制止並安排他到院所醫院作初步治療。

  第二宗約於上午十時十五分發生,職員發現一名十七歲在囚人士於洗衣工場工作期間突然飲下少量洗衣液,職員立即制止並安排他到院所醫院接受初步治療。

  兩名在囚人士當時均清醒,隨後同被送到公立醫院接受進一步觀察及治療,現時情況穩定。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及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事件中十六歲在囚人士因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分行事判入勞教中心,而十七歲在囚人士則因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判入勞教中心。



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