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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職員,包括軍裝及文職人員,均可以個人帳戶登入知識管理系統(KMS)內的e-learning參與。遊戲只有一次作答機會,在完成最後一條答題及遞交答案前均可更改先前的答案,一旦遞交後便不可作出修改。截止參加日期為每月的最後一日。得獎名單將於下期《愛羣》刊登。


中獎名額十名,超過十名同事答中則以電腦抽籤形式選出,獎品為價值港幣二百元的優惠購物組禮券,可用作購買部門紀念品及家庭電器。(註:《愛羣》編輯委員會、公共關係組及知識管理系統組別人員不得參加)


上期「考考你」有152同事參加,答對所有問題的有127名。

 

職員編號

姓名

1

7318

黎美英

2

7325

曾曉欣

3

10589

歐陽芷欣

4

10599

郭家俊

5

12156

李少玲

6

12590

郭艷宇

7

12591

吳楚翹

8

13553

吳嘉儀

9

13613

何昌穎

10

14419

劉思詩


得獎者請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日或之前,前往位於荔枝角的懲教署優惠購物組領取獎品。領獎前,請先致電2743 5883與上述組別預約領取時間及查詢詳情。逾期領獎者將不獲受理。



繼早前E計劃為九龍區院所舉辦團隊訓練後,職員關係及福利組於二月二十八日在葵涌鄧肇堅男女童軍中心為大嶼山區的石壁監獄、塘福懲教所及沙咀懲教所人員安排訓練項目,讓他們透過團隊合作遊戲及分享環節促進彼此間的溝通,培養團隊精神,並加強他們在工作及公餘時間持守誠信的意識,守法循規,一同建立專業的懲教形象。


活動主要為人員建立榮辱與共、命運共同體的概念,即若有人員表現出色,部門上下能共享榮譽讚賞,大家均鼓舞自豪;反之,有人員若行為失當,全體人員將一同受到影響。活動邀請了專業導師帶領人員分成不同隊伍進行多個遊戲,讓同事透過遊戲促進彼此間的溝通,建立共同目標,增加團隊合作精神及士氣。


部門極為重視人員的道德操守,而鞏固人員有關意識是推廣E計劃的目的。作為專業懲教人員,大家時刻都要警惕自己,保持初心,同心協力做好本份,確切執行職務。部門會繼續為其他區的院所舉辦團隊訓練活動,以推廣道德操守,一起致力維護懲教人員高度專業的形象。




香港懲教學院推出「教官有嘢講」系列影片,以人員日常生活為題材,深入淺出剖析他們經常面對的誠信及操守問題,並輔以相關法例講解,以加強同事的誠信及操守管理意識。新一集影片「眼看手勿動」提醒人員執法時須保持良好心理素質,管理在囚人士時要依法循規。同事可於知識管理系統瀏覽上述影片。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550條和第551條列明職員擔任外間工作的原則,重點如下:


.不論何時,公務員在上班期間,其才能、幹勁與專注均須優先用以服務政府;


.公務員必須避免可能影響他/她執行職務或令他/她分心或令他/她對本身的職務失去興趣的外間活動(不論是否有薪);


.不得擔任與職員本身的職務有衝突或會令政府感到為難的外間工作;


.各職員均無權藉着從事外間工作,增補收入;以及


.只在極為特殊的情況下,職員才可獲准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擔任外間工作。


職員必須取得署長的批准,才可在《公務員事務規例》第550條至第564條和《工作守則》第07-06條所訂的情況下擔任外間工作。職員可無須獲得當局許可而在非辦公時間進行外間工作,只要符合以下規定:


.沒有金錢或物質的酬勞;以及


.這些活動與《公務員事務規例》所載的原則,並無實際或潛在的牴觸。


此外,職員擔任外間工作時,如未經事先批准,不可使用部門的資源、文具、設備或官方資料。


參考資料:《懲教署誠信管理手冊》第八章




人員甲:最近我哋右班同事呀偉搞結婚,佢最近買咗樓,話自己有啲手緊,煩緊結婚開支,我想借4千蚊俾佢應下急......


人員乙:千祈唔好呀,你咁做反而害咗佢,根據《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公務員就算向私交好友借錢,每次最多都係3千蚊咋,同埋必須要喺30日內清還!另外,貸款唔可以嚟自下屬或有公事來往嘅人士。


人員甲:吓,仲諗住同事互相幫忙,原來我哋借錢唔係你情我願就得。


人員乙:係呀,違反貸款規則隨時有機會被紀律處分!其實搞結婚大有大搞,細有細搞,最重要都係量入為出,避免過度揮霍。


同事如欲進一步了解相關規定,可參照《公務員事務規例》第618至639條、部門《誠信管理手冊》第9.20至9.22節「貸款」及附件一《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 公告》的內容



上一期國家安全系列與大家介紹了「憲法與國家安全」,今期會與大家介紹「《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憲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憲法》對於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有明確規定,包括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以及保衛國家、抵抗侵略的義務。《基本法》第一條和第十二條則規定,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是理所當然。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清晰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但自回歸以來,由於未能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也未有充分運用現有法律,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明顯不足,以致出現過去多年來的社會亂象,最終引致2019年的港版「顏色革命」,局勢發展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已達至香港特區難以自行處理的地步。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主權和發展利益,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及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於2020年5月28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5.28決定》)。


《5.28決定》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6月30日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區政府(「特區政府」)於同日公布實施。《香港國安法》第三條重申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在香港特區獲法律授予權力的任何機構,在行使權力時視國家安全為最重要的因素,責無旁貸。


雖然中央從國家層面制定了《香港國安法》,但香港特區仍須履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5.28決定》第三條和《香港國安法》第七條均要求香港特區儘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儘管《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和實施使香港特區「由亂變治」,但境外勢力和本土恐怖主義對國家安全的威脅仍然存在。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應予立法禁止的七類行為中,《香港國安法》直接涵蓋了其中兩類(即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而現行本地法律(例如《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官方機密條例》(第521章)及《社團條例》(第151章))只涵蓋了部分相關的行為,並且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既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有實際需要。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要求香港特區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但其根本要旨是要求香港特區自行立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均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憲制責任。《香港國安法》第七條更明確要求香港特區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在總體國家安全觀下,國家安全風險範圍廣闊,包括在非傳統安全領域出現的新型風險,亦會隨着環境、局勢而不斷演化、改變。香港特區有責任持續穩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達到持續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包括非傳統安全領域出現的新型風險。因此,是次立法工作,除了全面應對過去、現在以至將來可預見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外,亦應顧及在執法權力、訴訟程序及維護國家安全機制等方面的立法需要(包括與《香港國安法》的銜接、兼容和互補),以確保香港特區能充分履行其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如大家想對國家安全有更多了解,可以瀏覽以下的網址得到更多資訊:https://www.nsed.gov.hk/index.php?l=tc




《基本法》與我們息息相關,《愛羣》於每期介紹部分條文,讓同事加深認識這份奠定香港成功基礎及具有歷史和國際意義的憲制性文件。今期為大家介紹的條文包括:


第九十六條


在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或授權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


第九十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


第九十八條


區域組織的職權和組成方法由法律規定。




部門推出全新的短袖運動服及風褸,兩者設計均以十字星編織成星軌的圖案向部門徽章匯聚,迸發出光芒,象徵同事團結一致,共同維護香港和諧穩定而努力。短袖運動服及風褸裝採用百分之百合成聚酯纖維製造,質料透氣乾爽、抗皺、耐用、易打理及不易縮小,而風褸的袋口亦以部門經典藍金配色設計。短袖運動服的售價為港幣130元,風褸的售價為港幣180元,而套裝價格為港幣280元。有關訂購詳情,請致電2743 5883 向荔枝角職員會所懲教署優惠購物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