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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通告

惩教主任职位申请人的最后面试将于2024年4月29日至5月18日在惩教署香港惩教学院举行。

只有通过于2024年3月举行的小组面试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最后面试。有关申请人必须按邀请电邮内列明的日期及时间出席该面试。任何有关要求改期的申请不会获得受理。凡缺席最后面试的申请人将作放弃论,其申请会即时被终止处理而不作另行通知。

出席最后面试时,申请人必须出示学历证明文件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证书的正本并提供副本一份,以证明其学历及语文能力符合惩教主任职位的入职条件

假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黑色暴雨警告及/或「极端情况」在当日上午7时正仍然生效,当日所有的最后面试将会延期举行。本署会尽快通知有关申请人新订的最后面试日期及相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