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二零零七年年底出任助理署长(行动),感到非常荣幸。对于本科同事能以专业精神确保各院所顺利运作,并能悉力以赴,以完成各项任务,我亦深感自豪,他们的表现实在令人钦佩。
本署大部分惩教设施均已使用经年,除了一些长达40多年外,更有部分并非为指定用途而设。事实上,不少现有设施不是过时,便是十分残旧。为提供优质羁押服务,我们以竭力更新过时的设施为首要任务,并尽量探讨其他发展计划,以减轻惩教名额预计出现不敷应用的情况,尤其是收押所和女惩教院所方面。
二零零七年年底,本署正进行数项发展计划,其中包括斥资1,380万港元于荔枝角收押所扩建一幢大楼,以提供144个收容额,工程预计于二零零八年年中落成。至于罗湖惩教所重新发展计划,将会兴建一个包括三所惩教院所的组群,共提供
1
400个收容额,并可于二零一零年年初开始收纳囚犯。
为充分运用所有收容额和各项运作资源,以及为所员提供更多职业训练机会,本署决定把励敬教导所改建为女惩教院所。改建工程耗资约995万港元,于二零零七年年中动工,预计于二零零八年年中竣工。
在本科同事上下一心,坚毅不移的努力下,我深信这除可加强团队士气外,亦可产生协同效应,在面临种种挑战及变迁的环境下持续提升本署羁押服务的质素。
助理署长(行动)
邱子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