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香港惩教博物馆(下称“本博物馆”)。参观本博物馆的人士请注意并遵守以下参观守则:
- 公众可免费参观本博物馆。
- 进行拍照/录像时,不可妨碍他人。除非已预先提出申请并取得许可,否则不可使用闪光灯、其他发光装置、自拍器材或脚架。
- 不可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本博物馆内。职员可检查拟进入本博物馆人士的个人物品。
- 未经职员准许,不可携带扬声器、横额、彩旗、印有口号的宣传单张或物料进入本博物馆,并严禁在本博物馆内使用或展示相关物品。如职员认为任何形式的旗帜、海报、彩旗、横额或其他展示方式有碍观瞻,可能令其他访客感到不安,或对任何人构成危险,职员可移除相关物品。
- 严禁在本博物馆内派发宣传品、纪念品或赠品。
- 严禁在本博物馆范围内饮食及吸烟。
- 切勿涂污或损毁本博物馆的展品、装置、墙壁及设施。
- 为保持宁静、安全及舒适的参观环境,请勿喧哗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危险或滋扰。
- 请勿在本博物馆范围奔跑或嬉戏,以免发生意外。
- 如任何人妨碍本博物馆其他参观人士,将被要求离开。
- 访客须对自身安全负责,并听从职员的指示。
- 访客只可在指定范围内参观,不得进入任何限制区域。
- 本博物馆内禁止任何人带动物入内,导盲犬除外。
- 本博物馆装有保安摄录机,监察并摄录馆内外范围。
- 如访客违反任何上述守则,本博物馆保留权利实时中止该访客继续参观本博物馆,并可要求该访客立即离开。
- 香港惩教署保留修改以上条款与细则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