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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囚人士努力求學取得學術資格,有助其更生。因此,懲教署與外間教育機構保持密切聯繫,讓在囚人士可報考外間考試及修讀由認可考試機關/學術機構舉辦的外間課程。為支持及協助有志向學但須尋求經濟援助以支付學費的在囚人士,當局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根據香港法例第 467 章《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條例》設立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
基金的目的是應個別在囚人士的申請,為他們在教育/職業訓練課程、公開考試等方面提供經濟援助。
按照《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條例》第 6 條的規定,當局設立“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基金的宗旨及基金款項的投資事宜向受託人 (即懲教署署長) 作出指示。
葉振南先生,BBS,MH,JP
文詩詠女士,MH
懲教署署長或其代表 (當然委員)
懲教署更生事務分組二主管 (當然委員)
懲教署教育分組主管 (當然委員)
懲教署高級庫務會計師
懲教署教育分組教育主任
按照《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條例》第 8 條的規定,當局設立一個“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投資顧問委員會”,為就基金款項的投資提供意見。
鄧聲興博士
葉永成先生,SBS,MH,JP
廖齡儀女士
邵家欣女士
王淑雯女士, MH
懲教署高級庫務會計師
懲教署教育分組教育主任
該基金每年分三次邀請在囚人士向本署提交申請。每宗申請經本署處理後均由委員會開會逐一審批。基金成立至今,不少在囚人士獲援助以供支付外間考試 / 課程費用,例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及香港都會大學課程的費用。
歡迎市民捐款,以助基金工作。如欲查詢有關詳情,請以下列方式與基金秘書聯絡:
| 電話號碼 | : | 2834 0706 |
|---|---|---|
| 地址 | : | 香港灣仔愛群道 28 號 愛群閣 4 樓 |
| 電郵地址 | : | email@csd.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