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 |
職責 |
薪金 |
入職條件 |
懲教主任 |
督導初級人員、在囚人士、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的青少年及戒毒所的戒毒者;或在監獄醫院或懲教院所的更生事務組工作;或在懲教院所內擔任指定的膳食供應工作;以及執行其他獲指派的職務。須受《監獄條例》規管,並可能須穿著制服、輪班當值及在部門宿舍居住。 |
月薪由 40,020 元至 77,99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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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懲教助理 |
監督在囚人士、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的青少年及戒毒所的戒毒者;以及執行其他獲指派的職務。須受《監獄條例》規管,並須穿著制服及輪班當值,或須在接受在職訓練後,從事醫院護理工作及在部門宿舍居住。 |
月薪由 22,325 元至 33,6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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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教導員 (懲教事務) |
指導及訓練在懲教院所工作的在囚人士。 |
月薪由 22,970 元至 39,76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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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心理學家 |
按法庭及相關覆檢委員會要求為在囚人士進行心理評估;為在囚人士提供心理輔導;建議、制定和推行促進在囚人士更生的治療計劃;為職員提供相關訓練;進行與工作相關的資料搜集╱研究;以及按需要為職員和其家人提供心理治療。 |
月薪由 57,395 元至 112,92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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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 |
在懲教院所執行教學職務。 |
月薪由 32,545 元至 75,620 元 (直接入職的人員月薪為 35,91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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