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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發表聲明

     就今日(八月二十日)有傳媒查詢在囚人士收取親友提供的書籍安排問題,懲教署發表以下聲明︰

     懲教署鼓勵在囚人士善用餘暇,透過閱讀書籍及進修,充實自己及提升個人發展。在囚人士除可向院所圖書館借閱書籍外,亦可接受親友提供合乎保安要求的書刊。基於保安及存放空間的考慮,懲教署規定每名在囚人士每月可接受親友提供最多6本書刊,而宗教書籍則不在此限。

     懲教署也鼓勵在囚人士增進知識,修讀各種自學或遙距課程,考取認可學歷,幫助他們獲釋後重投社會。在學習期間,懲教署亦為他們提供學業上的輔導和支援,會按個別情況容許他們收取額外參考書籍及學習材料的要求。此外,署方亦會在搜尋學習資料、安排大學導師輔導及為有經濟困難的在囚人士申請援助等方面提供協助。在二○一四年,約1 200人次在囚人士報考各類認可的公開考試,而自二○一○年起至今,有10名在囚人士共取得4個碩士學位及8個學士學位。

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