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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署就在囚人士医疗护理的声明

     惩教署一直致力以稳妥、安全和人道的方式,配合健康和合适的环境羁管在囚人士。

     惩教署根据《监狱规则》(香港法例第234A章)确保所有在囚人士获得由卫生署派驻的驻院医生及拥有护理资格的惩教人员提供所需和适切的基本医疗护理。如有需要,驻院医生会转介个案到公立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医院管理局和卫生署的专科医生,亦会定期到访惩教院所,为有需要的在囚人士提供诊症和治疗。

     倘若在囚人士要求惩教署提供现有医疗护理以外的其他治疗,署方会按驻院医生意见就个别情况加以考虑。驻院医生亦会因应情况咨询专科医生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士的意见。

     署方不会就个别个案作出回应。

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