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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署院所还押犯藏毒

 

惩教署发言人今日(九月十四日)表示,署方竭力采取措施防范毒品流入惩教院所,在现行机制下,毒品甫进入惩教院所便会被察觉,无法在院所内流通。

就过去两日(九月十二日及十三日)大榄女惩教所及荔枝角收押所各有一名还押犯人在粪便中排出毒品,发言人表示,惩教署致力在辖下惩教院所维持“零毒品”的羁押环境。

首宗事件的三十二岁女还押犯,于九月五日因贩卖毒品而被起诉及还押于大榄女惩教所。由于情报显示该名姓简还押犯可能于入狱前将毒品吞入体内,惩教人员于是将她隔离观察。惩教人员分别于过去两日在该名犯人的排便中搜出共十粒以胶袋包装的怀疑海洛英及蓝精灵毒品。

第二宗事件的五十二岁姓谢还押犯于九月十一日因贩卖毒品而被起诉及还押于荔枝角收押所。惩教人员昨日(九月十三日)在其排便中搜出两粒以胶袋包装的怀疑海洛英毒品。

两宗个案均已转介警方作进一步调查。惩教署仍继续调查。

去年经由惩教署人员截获毒品的个案共有九十三宗,今年至昨日止有一百三十四宗,大部分个案集中于收押所。


2009年9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0时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