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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署院所还押犯藏毒

 

惩教署发言人今日(九月九日)表示,署方竭力采取措施防范毒品流入惩教院所,在现行机制下,毒品甫进入惩教院所便会被察觉,无法在院所内流通。

就昨日(九月八日)荔枝角收押所及大榄女惩教所各有一名还押犯人在粪便中排出毒品,发言人表示,惩教署致力在辖下惩教院所维持“零毒品”的羁押环境。

首宗事件的三十六岁还押犯,于九月四日因贩卖毒品而被起诉及还押于荔枝角收押所。由于情报显示该名姓张还押犯可能于入狱前将毒品吞入体内,惩教人员于是将他隔离观察。惩教人员昨日在该名犯人的排便中搜出三粒以胶袋包装的怀疑海洛英毒品。

第二宗事件的三十岁姓罗女还押犯于九月五日因贩卖毒品而被起诉及还押于大榄女惩教所。惩教人员昨日在其排便中搜出两粒以胶袋包装的怀疑蓝精灵毒品。

两宗个案均已转介警方作进一步调查。惩教署仍继续调查。

去年经由惩教署人员截获毒品的个案共有九十三宗,今年至昨日(九月八日)止有一百三十宗,大部分个案集中于收押所。


2009年9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2分